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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药监局严把“六关”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 索  引  号 ] 0135-09_D/2018-0109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09 [ 公开日期 ] 2018-01-0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县食药监局积极贯彻落实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长效机制工作要求,立足“四个最严”,把好“六个关口”,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市民饮食安全。

一是把好行政许可关。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为抓手,借力创城工作,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资格排查梳理,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申报资料,尽快取得主体经营资质,依法合规经营。

二是把好原材料采购关。要求各单位应向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供货商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及时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相关制度;

三是把好仓储保存关。对辖区内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仓储地址的具体位置、仓库面积、仓库负责人等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并要求食品及其原料做到离地、离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低温冷藏食品必须达到储存的温度条件。增加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四是把好环境卫生关。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创建长效机制”工作要求,对各餐饮单位尤其是小餐饮店的操作间、就餐场所及外围环境卫生进行认真检查,指导从业人员开展卫生死角大清理,保障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良好,实现城区就餐环境达到新的提升。

五是把好操作规范关。深入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严查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性物质行为,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要求,并对各单位添加剂使用、保管情况进行逐一登记。

六是把好行政处罚关。采取高压态势,对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涉刑案件移送工作,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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