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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010-02_Z/2017-0606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胜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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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6-06 | [ 公开日期 ] | 2017-06-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胜利镇党委、政府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推进“河长制”工作常态化运行,通过治理,目前已初见成效。
一是明确责任,齐抓共管。为强化责任,胜利镇将镇班子全体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明确为“河长”,河道所在村居的主要负责人为副河长,相关企业负责人、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为成员,共同做好河道整治和监管工作。
二是开展竞赛,注重成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河道清理整治竞赛活动,看谁的整治效果明显、管理机制健全、河道水质无污染等,并组织镇村干部对河道整治情况现场观摩、现场评分,确保整治出成效。
三是加强监管,长效保洁。集中整治后,责成水务部门每天对各条河道的长效保洁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排出名次,然后通过党政微信群发送到每一名镇村干部手机上,并通过村居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布,接受大家的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