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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直供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 索  引  号 ] 0304-30/2017-1201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供销合作社
[ 成文日期 ] 2017-12-01 [ 公开日期 ] 2017-12-0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各基层供销社、有关直属企业:

开展农资直供工作,是供销社探索新型农资经营服务新模式的有益探索,是市供销社重点考核的业务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市社的部署和要求,全县供销社系统紧紧围绕创新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网络优势,以全面融入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为突破口,加强农资直供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农资直供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供销直供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总体来看,今年的农资直供工作好于去年,化肥直供量有较大幅度增加。截至10月底,全系统实际完成直供肥销量237吨,同比增长48%。但与全年的任务计划相比,今年的农资直供工作还有很大差距,仅完成年度计划的61%。在业务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导致农资直供工作开展乏力、销售业绩上不去。一是部分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单位观望心理作祟,等靠思想严重,推一推,动一动;有的推了也不动,被动应付,裹足不前。有的单位畏难发愁,以不经营农资为由,工作推诿,不思进取。二是业务开展不平衡,经营单位之间销量差距较大。从年初以来的销售进度看,有的单位已经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计划,其中丰裕农资公司,李庄、杨集、十里、归义、泉源、庙山、沙墩等基层社,直供肥销量均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幅度增加;而有的单位业务则毫无进展。三是直供化肥定价偏高,市场认可度低,经销难度较大。从市场调查反馈的情况看,多数经营单位反映直供化肥的进货价格较同类规格的化肥价格偏高,且农户对该品牌的认知度较低,加大了经销难度,对经营单位的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化肥销售已进入尾声。各农资经营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剖析不足,切实抓好农资直供工作,圆满完成市社下达的任务计划。一是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对农资直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市社高度重视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和农资直供工作。要求加大联合采购和直供力度,进一步推进创新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以农资直供为重点,采取市级联采、县区直供模式,以全面融入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为突破口,积极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把所需农资纳入直供范围。因此,全系统农资企业和各基层供销社要切实提高对农资直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创新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资直供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农资直供工作。二是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农资直供工作。各经营单位要发挥网络优势,加大直供促销力度,努力完成全年的农资直供任务。丰裕农资公司要发挥好龙头作用,做好与市公司的工作衔接、业务联系和信息沟通,加强农资直供业务的管理和经营调度,配套完善各项销售服务措施。各基层社要发挥好农资直供的载体作用和网络优势,深入了解农民的用肥习惯和当地农业结构调整等情况,搞好技术培训、测土配方施肥等系列化服务,制定业务计划,逐个网点分解落实化肥直供任务。同时要坚持农资连锁配送与农产品基地建设相结合,做到农产品基地办到哪里,直供肥就供到哪里,努力拓宽农资直供渠道。三是完善服务,积极探索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新途径。以丰裕农资公司为龙头,完善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功能,扩大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改造基层网点,加快构建连锁配送为主导的农资销售网络。建立连锁企业规范的作业标准,采取多种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优质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农资质量管理,切实把好农资进货质量关。购进的农资商品必须到质量有保证、生产技术先进的大型农资生产企业进货,对采购的农资商品“三证一单”齐全。配合工商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的整治工作,保护农民利益,树立供销社诚信经营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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