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010-10_C/2016-1118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胜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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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6-11-18 | [ 公开日期 ] | 2016-11-1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防治工作重点,明确每项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围绕工作目标,迅速开展行动,确保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是加强排查防染。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镇企事业单位、机械加工企业、餐饮店等开展排查。对排查出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将给予严厉惩罚,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的情况发生。
三是加大管控防烧。为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加强了对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巡查、管控力度,并在全镇醒目地点树立禁止焚烧秸秆和垃圾的警示牌。
四是强化扬尘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空气质量,积极开展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搅拌站等进行综合整治,杜绝扬尘污染。
五是完善长效机制。为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努力改善空气质量。同时,乡镇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督导小组,定期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报进展情况,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