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11-15_B/2017-0801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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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8-01 | [ 公开日期 ] | 2017-08-0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8月1日,县人社局召开了全县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部署工作会议。会议由县人社局党组成员、社保中心主任刘怀东同志主持,县社保中心各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局属有关科室、社保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人社局局党组书记、局长颜海廷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郯城县人社局《关于印发郯城县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颜海廷同志作重要讲话。颜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县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社保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分析。颜局长讲话要求,一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各级经办机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和防范意识,切实以省、市的专项行动为契机,抓好整改工作,提升经办管理水平。要对照专项行动目标,扎扎实实整改,达到应有的目的和效果。二要坚持问题为导向,用心用力研究社会保险风险管理。对于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要坚决克服藏着、掖着、捂着的思想,要针对具体问题列出清单,切实用心研究、想出办法去努力解决。三要以实施方案为抓手,推进各项制度落实。各相关科室、乡镇人社所要将实施方案研究透彻,查漏补缺,逐步完善,对照工作标准、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尤其是在自查阶段要认真扎实地做好相关工作。四要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工作责任。专项行动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用心研究办法、解决风险防控问题,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