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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来我县督导《山东省“三小”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 索  引  号 ] 0135-09_D/2017-0706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7-07 [ 公开日期 ] 2017-07-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7月6日,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俊春同志一行来郯城县督导《山东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县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勇同志陪同。

    朱局长一行先后前往郯城县第一中学、郯城县美澳中学、郯城县第二中学周边,建设路与郯西路交汇处等食品“三小”集中区域,实地查看了我县“三小”规范治理成果,听取了县食药监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三小”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工作的档案材料。

    朱局长高度评价了县食药监局近阶段工作。他指出,这段时间以来,郯城县局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基础,打规范”、“抓考核、促提升”,做到了“工作方向明,措施硬,效果好”,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特别在《“三小”条例》贯彻落实方面,郯城县局思想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工作开展得扎实到位,有声有色。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三小”规范提升工作,切实促进“三小”管理上了新水平、新台阶,不仅仅达到了市局的要求,更是走在了全市前列。

    最后,朱局长对县食药监局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他强调,一是要做到力度再加强,将《“三小”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延伸至乡镇、村、街。二是要做到工作再规范,保障“三小”规范治理工作形成长效。三是要做到质量再提升,进一步将“三小”登记备案工作做细做实。四是要做到宣传再加大,切实增强食药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赢得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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