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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全面落实汛期值班制度
[ 索  引  号 ] 0112-05_A/2017-0626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17-06-26 [ 公开日期 ] 2017-06-2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和突发应急能力,随时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先期处置工作,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及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的通知》,明确值班时间、值班地点及值班纪律,要求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值班纪律,杜绝离岗、脱岗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信息接收和记录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对违反值班纪律,没有履行好值班职责,离岗、脱岗或遇紧急重大情况迟报、漏报、瞒报、错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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