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002-10_C/2018-0321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马头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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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3-21 | [ 公开日期 ] | 2018-03-1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前期制定的《马头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重心下移、整体推进,调整和充实了镇、社区、村街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员,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定期组织环境突出问题全面彻底排查。我镇成立了由环保办、整治办、水利站等部门牵头的环境突出问题巡查小组。巡查小组人员和网格责任人员实行联合巡查,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等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查和监督,在全国“两会”期间,每天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和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报告。2018年,全镇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5家、对VOC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进行跟踪、统计和分析。
三是精准化开展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我镇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和隐患,按照不同领域、不同层面认真梳理,逐条列出清单,逐个研究解决,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方式、整改标准、完成时间和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达标运行。同时,突出抓好市县环保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环保热点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下大气力消除环保风险点。2018年,镇政府联合县环保局、供电局、经信局对高楼11家油炸锅炉采取断电措施并督导业主使用天然气,已完成8家清洁能源升级改造和污水并网工作,通过取缔、拆除、搬迁等措施有效治理5家“散乱污”企业和9个养殖户,妥善解决各类环境信访问题12件。
四是认真做好环保督查交办案件的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查组共反馈问题7个,目前已完成整改,其中2个企业已经停产取缔,1个企业处于停工监管状态,3个企业已完成改造提升和手续办理,1个企业正在办理转型手续中;省市环保督察热线信访问题共9个,其中断电停产3个企业,关停取缔1个企业,改造提升1个企业,整改完善手续3个企业;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9个,其中停产5个,改造完成天然气5个,完善具备手续2个,正在整改办理手续7个;2017-2018年度重点信访案件整改6个,其中停产整顿2个,关停取缔1个,整改完善2个,提升改造1个;县督查办督办问题2个,其中关停取缔1个,转型完善手续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