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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河长第四期-陈海玲调研沭河河长制工作
[ 索  引  号 ] 0117-06_C/2017-0703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7-07-03 [ 公开日期 ] 2017-07-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6月27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县总河长兼沭河县级河长陈海玲带队到沭河调研河长制工作。调研人员先后来到清泉寺拦河闸、马陵山景区橡胶坝、窑上拦河闸、红花镇沭河桥,详细了解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防汛、水利项目建设等工作,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河长联系单位县环保局、水利水产局、河道管理局及畜牧局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乡镇河长陪同调研。

陈海玲指出,沭河流经我县4个乡镇、84个村,侵占河道、违章建设、非法采砂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非法网箱养鱼、过度捕捞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沭河的防洪、供水、生态等功能的发挥。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要以更大的力度,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

陈海玲强调,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河长是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所管河段基本情况,掌握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二要抓好沭河现状的排查摸底工作。要立即安排专人开展沭河现状调查工作,将河流现状特别是沿河所建的水库、堤防、水闸、塘坝等水利设施现状以及河域岸线等基本数据调查核实清楚,要逐级逐库建立翔实准确的工作台账,为下一步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打下坚实基础;三要毫不松懈抓好防汛。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思想,坚持底线思维,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加大河道清障力度,疏通淤积严重的“卡脖子”河段,消除泄洪隐患,要搞好防汛物资准备,提高应急防洪能力;四要精准施策狠抓治污。要坚持标本兼治,把工程治污、技术治水放在首位,实行干流与支流、岸上与水体、上游和下游统抓,工业企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共治;五要加快划定水域岸线。要尽快制定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的具体细则,加快明晰河道管护范围,并登记造册,埋设界桩,划清河道的“红线”与“蓝线”;六要多管齐下强化执法监管。沭河及其流域的治理要坚持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河道违建、河道采砂、非法捕鱼、涉河项目等问题。

陈海玲强调,实施河长制、加强河流水质保护治理,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大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切实把全县河流和水库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确保郯城的河长制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县水利水产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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