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0112-05_A/2016-1201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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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6-12-01 | [ 公开日期 ] | 2016-11-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加强全县国土系统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郯城局狠抓考勤管理,强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考勤制度,配齐健全考勤设备。制定出台了《郯城县国土资源局考勤管理制度》,细化了考勤管理、请假管理、外出管理、会议管理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具体行为的考勤界定。统一购置了面部识别仪,在局机关、各国土所(分局、办事处)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安装配备。二是严格病(事)假管理,严格执行时间规定。干部职工请病假超过三天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病(事)假期满,及时办理销假。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各国土所建立考勤台账,每周一上报考勤情况。局纪律检查组对考勤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对考勤情况进行每月一公示,接受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办事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勤纪律的,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