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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司法局三项措施推进人民调解维稳工作
[ 索  引  号 ] 0109-16_C/2016-1128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6-11-28 [ 公开日期 ] 2016-11-2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司法局通过强化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网络,加强专业调解室建设,大力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的作用。

一是强化调解机构网络建设。以郯城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中心,组建了9个专业调解室,依托各乡镇司法所建立14个调解中心、465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达到1463人,形成了纵向覆盖县乡村三级,横向渗透多行业、多领域的调解组织网络。截至目前,全县14个调解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867件,成功调解1796件,调解成功率为96.2%。

二是加强专业调解室建设。结合郯城实际,先后成立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环保纠纷等专业调解室,聘用两名法院退休的庭长,安排两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加入专业调解室队伍,力求各类矛盾纠纷不出行业。今年以来,各专业调解室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6件,成功调解82件,调解成功率达95.3%。

三是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努力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活动开展以来,全县14个司法所共排查出一般性矛盾纠纷86起,化解77起,调处成功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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