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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015-02_D/2017-0703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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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7-03 | [ 公开日期 ] | 2017-07-0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6月26日,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杨钦伟到各村督导检查养老保险公示情况。
为践行“三严三实”学习成果,纠正农村养老保险信息中的错报、漏报问题,开发区人社所以自然村为单位,把2011至2016年以来全区所有缴费个人的台帐全部打印出来,并要求各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在公示期间参保人员提出的疑义,工作人员将进行调查并反馈到县人社局,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公示过程中,党工委加强了督导考核和纪律要求,各村会计必须在显要位置公示,并把本人与公示结果拍照上传,堵住了人情关系和国家养老金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