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9/2016-101302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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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0-13 | [ 公开日期 ] | 2016-01-14 | [ 有 效 性 ] |
1月12日,县纪委检查组来我局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八项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干部联系群众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积极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有序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责任工作方案;组织学习党章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温党的誓词;党组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与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上半年共开展廉政谈话10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严格按规定选人用人。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情况,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在中层干部选拔过程中,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三是彻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自2013年,我局三次取消了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处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15年共处理“12345”热线问题150余次,办结率100%。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没有出现到县、市、省及进京越级上访或非正常上访情况。四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郯城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郯城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