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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审计局“十二字”贯彻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 索  引  号 ] 0124-04_H/2017-033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30 [ 公开日期 ] 2017-03-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近日,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召开,郯城县审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真领会。认真学习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会议精髓实质,自觉把思想行为统一起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压责任。推行责任清单制,制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明晰责任内容,为责任考评、责任追究提供依据,树立风清气正、敢于碰硬的审计担当精神,形成人人担责、齐抓共管的审计格局。

三是强作风。坚持不懈正风肃纪,通过执法监督和内控监管规范审计人员的执法行为,组织预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促廉活动,丰富机关廉政文化,推进特色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意识。

四是严追究。严格查处审计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微腐败现象“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强对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各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大对重大经济政策贯彻落实程度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促进政策落地生根。(毛伟 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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