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 工作进展 >> 正文
郯城县地税局做好环境保护税改革工作
[ 索  引  号 ] 0402-04_B/2017-1101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7-11-01 [ 公开日期 ] 2017-10-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62号)、《山东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我环境保护税改革顺利实施,郯城县地税局四举措做好保护税改革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协同合力。成立由财政、环保、地税三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牵头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保税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征纳氛围。深入宣传环保税法,广泛宣传开征环保税对于引导企业实施绿色转型,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重大积极意义;全面对应税纳税人进行环保税法政策培训和辅导,使其尽快掌握税收政策和纳税申报流程,为开征环保税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和征纳氛围。

搞好摸底交接,打好开征准备基础。各部门紧密协作配合,按照各自的业务分工,重点搞好应税纳税人调查摸底,及时交接应税纳税人基本资料,建立健全基础台账。

依法征收管理,确保开好头起好步。按照“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和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有无,主动作为,严格执法,服务和保障环保税的平稳开征、有序高效运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