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统计局扎实开展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调查单位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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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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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03_F/2018-0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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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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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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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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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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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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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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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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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 效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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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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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调查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规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郯城县统计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调查单位核查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市局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开展核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明晰工作要求,从核查对象、内容、时间及上报要求等方面对核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确保核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分工明确,精心组织。由分管局长主抓,局服务业科负责核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由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本辖区内单位的自查、核查工作,确保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三是重点抽查、有的放矢。县局在镇街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抽查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数等关键指标是否达标,认真核实比对企业的行业代码、主营业务范围,确保行业划分、各分类标识准确无误。
四是认真总结,强化整改。截至2018年1月底,完成全县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调查单位的核查工作,并根据核查掌握的情况和企业经营现状,及时做好企业行业代码变更和退库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制度,做好调查单位日常信息更新维护,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在核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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