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c_fgj1-10_B/2018-011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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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1-10 | [ 公开日期 ] | 2018-01-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日前,市房产局物业科科长王绍娟一行来我县对小区物业管理及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部分小区现场后,又来到县房管局查阅了物业管理档案及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进展情况相关材料。随后,在县房管局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
据介绍,2017年,县房管局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以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为主线,依托“郯城县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为契机,配合“12345”政府热线,关注民生着力加强对物业企业的资质监管,积极做好各物业企业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中,一是规范前期物业运行管理。新建物业项目,在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提供项目竣工后的物业管理方案,落实好物业管理用房,选聘具有一定资质等级的物业企业进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并实行前期物业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全年共为13个项目办理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二是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根据《郯城县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物业小区按物业管理建立了分栋、分单元、分户明细账。协助建行对所有缴存维修资金的业主个人档案资料进行全面的整理,做到个人档案资料清晰完整。截至目前,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65个小区,13522户,归集维修资金43936320.18元,支用73940元,余额为43862380.18元。2017年共归集 37个项目,2641户 ,归集维修资金11795109.88元。三是认真做好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工作。在办理《租赁证》时,严格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出示双方身份证、出租人房产证,现场签订租赁协议等要件,否则不予办理,严格把好登记关,去年以来,共办理租赁登记业务111宗。四是积极做好“12345”政府热线转办投诉。在督促物业企业条服务水平的同时,指导广大业主提高法律意识,凡事讲求证据,依据合同约定,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去年以来,已经办结“12345”热线转办投诉及求助诉求较2016年上升约30%,共1115 件,已办结1108件,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棘手问题。五是加大检查考核密度。去年以来,结合“行业文明创建”和我县“双创”工作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及综合考核。通过检查评比,促进了企业管理,提升我县物业行业整体形象。关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据了解,我县2017年度实施改造的小区共有3个,2017年度实施改造的家属院共有3个,分别是恒通化工南、北两个家属院和教育局美澳家属院,改造总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改造户数252户。改造项目整体建筑结构良好,但水、电、暖公用管网老化,路面坑洼失修,建筑物外观破损较大,顶层不同程度出现渗水现象。通过改造单位的努力及各主管部门的全力配合,全年共完成改造投资145.2万元,整治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目前正在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考核组一行对我县物业管理及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五项要求:
一是督促各物业企业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档案管理,组织企业负责人及业务经理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
二是做好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沉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尽快做好物业服务管理下沉到街道社区,发挥社区、居委职能将矛盾化解在原点。
三是加大力度推行“三会”、“三公开”制度,拉近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距离。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密度,除既定的每季度对各物业企业的检查外,随机增加突击专项检查,以检查评比促进各物业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适时推出物业服务招投标制度。为从根本上提高我县的物业服务水平,适时执行《临沂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用市场机制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
五是着力提高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水平。按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规划,加大与实施单位及专营单位沟通交流力度,进一步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圆满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做到物业服务全覆盖,努力为广大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