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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头镇“四抓四做到”做好麦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
[ 索  引  号 ] 0007-06_A/2017-0606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高峰头镇
[ 成文日期 ] 2017-06-07 [ 公开日期 ] 2017-06-0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高峰头镇“四抓四做到”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确保麦收期间全镇不烧一堆火,不冒一股烟,给群众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产及生活环境。

一是抓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为提高麦收防火认识,我镇积极通过会议、广播、宣传栏,以及印发《致麦收期间广大村(居)民朋友们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严禁焚烧秸秆的重要意义,倡导农民群众秸秆还田、秸秆再生利用,镇中小学还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维护清洁家园》,提醒和号召家长杜绝和制止麦田焚烧秸秆、占路打场晒粮、乱堆乱放秸秆等不文明行为。

二是抓农机,做到就地灭茬。为保证秸秆就地还田,我镇规定,进地作业的所有收割机必须加装粉碎装置,并配套一台旋耕机,使小麦收割一块,灭茬一块,不留隐患。

三是抓督查,做到高度警觉。我镇在7个社区分别成立现场督查指挥部,各村成立民兵田间巡逻服务队,在麦收期间每天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就地落实整改。同时,通过社会监督来规范群众麦收行为,各村设立了举报秸秆禁烧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对焚烧田间秸秆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是抓责任,做到奖惩分明。

结合县有关规定,制定了《高峰头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村村签订了麦收防火责任书,并向辖区48个村庄印发《关于严厉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当月绩效考核,直接与包点干部奖惩挂钩,有力地提高了全镇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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