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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执法局机关科室增援“高峰岗”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 索  引  号 ] 0115-10_Z/2018-05300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05-30 [ 公开日期 ] 2018-05-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有效解决中小学校周边高峰游商浮贩聚集、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秩序、交通安全的难点问题,县综合执法局落实“一线工作法”,局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分组带领机关科室人员上路投入到县实验一小等学校周边“高峰岗”执勤。

据悉,周一至周五每天7:30-8:00、11:00-12:0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均组织机关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40余人次,采取步巡、机动车巡和定人定岗管理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管理措施,进行定点巡查治理,以点盖面、辐射学校周边,坚决杜绝游商浮贩、占道经营等行为,确保市容秩序良好、道路畅通。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交警部门和校方的沟通协调,加强联动,保障学校周边道路安全畅通,树立城市管理执法新形象、实现城市管理执法模式新突破、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新质量。(王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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