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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125-10_C/2017-040700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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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04-07 | [ 公开日期 ] | 2017-04-0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今年“两会”之后,郯城县环保局共收到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案2件,均涉及大气污染问题。为及时处理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郯城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保证提案办理质量。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提议案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听取意见、沟通感情、赢得民意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服务社会、显示作为的具体过程,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二是分工负责,责任包干。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包干落实的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把握时间,严格程序。按照法定时间要求,制定规范了办理工作程序,明确了从拟定回复意见初稿到办理工作书面报告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做到了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四是明确要求,保证质量。以达到办结满意率100%为目标,各职能科室相互配合,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协调,尽心尽责,保证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