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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在人民广场开展《临沂市供热条例》宣传活动
[ 索  引  号 ] 0113-10_B/2017-1106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7-11-06 [ 公开日期 ] 2017-11-0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10月31日,县住建局在县人民广场统一开展了《临沂市供热条例》集中宣传活动。住建局副局长杨磊、新原供热有限公司经理彭寿海、住建局公共事业科科长张建军到活动现场指导工作。

全县共发放《临沂市供热条例》文本1000余册、《条例》宣传单页3000余份、用热知识手册1000余册;参与宣传人员20人,现场给市民讲解100余次,条幅2条,更方便群众了解供暖知识。

郯城县城区集中供热采用低温循环水供热工艺,以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汽轮机冷却水为热源,由郯城新原供热有限公司通过自有供热管道24小时持续恒温供热。截至目前,供热公司累计投资2.1亿余元用于管网及供热设施建设,共铺设主管网106公里,建热力站98座、检查井260余个,供热能力达到36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城区供热入网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实际供热面积17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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