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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畜牧局四项措施抓好畜牧业安全生产
[ 索  引  号 ] 0138-06_A/2017-0607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7-06-07 [ 公开日期 ] 2017-06-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郯城县畜牧局迅速行动,在全县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全面检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全县畜牧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全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目前已完成对规模化养殖场56个、屠宰企业17家,兽药生产企业1家,饲料生产企业8家,共82个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找出存在安全隐患62个,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62份,对档案不齐全、职工安全培训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确保6月底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带动全局上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乡镇兽医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排查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生产企业全面自查,乡镇兽医站重点检查、局联合检查组督查的方式进行。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对易发生事故的青贮池、涉氨制冷等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组织生产;是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严执法集中行动;是否全面实施隐患检查治理闭环管理,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了限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是督导检查,抓好整改。本次大检查活动,局里成立3个联合检查组,分别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到各乡镇进行一次集中督导,同时进行不定期抽查。按照整改方案,由企业为主,县局综治办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逐个检查消号,解决问题,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四是强化培训,加强监督。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提供全系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检查期间,对问题突出、安全隐患大又拒不配合的企业,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从严从快处理。同时,将上报安委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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