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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三措并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
[ 索  引  号 ] 0109-16_C/2017-0822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7-08-22 [ 公开日期 ] 2017-08-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郯城县司法局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径,不断丰富教育矫正方法,提高矫正质量,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借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贴近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工作、生活的优势,积极整合资源,试点设立社区矫正衔接监管小组,由村干部牵头负责本村(居)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接收、监管帮扶,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范。目前已成立社区矫正衔接监管小组30个,效果显著。

二、组建青年志愿服务团队。吸收优秀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政法干警,组建“黄丝带”志愿帮教团队,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引导志愿者参与到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中,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同时设立心理矫治中心,作为志愿帮教活动的延伸,无偿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辅导。目前,我局的“黄丝带”志愿服务团队共有青年志愿者20名,开展法律援助20余人次,组织心理健康辅导10场次,为他们顺利期满解矫发挥了巨大作用。

三、动员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争取县妇联和团县委的支持,设立了临时救助中心,对生活困难、无家可归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安置;与新能源公司、西苑修车厂等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动员他们通过提供工作岗位和技能培训的方式,为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提供帮助,同时我局还将为录用社区服刑人员的企业积极争取国家普惠政策,打造双赢的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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