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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0135-09_D/2017-100900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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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7-10-10 | [ 公开日期 ] | 2017-10-0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切实加强对经营环节牛羊肉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县局组织开展“双节”前后,经营环节牛羊肉中“瘦肉精”专项检查,突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中小型火锅店、烧烤店等牛羊肉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入场牛羊肉销售者动态管理档案,市场开办者、牛羊肉销售者、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主体是否按规定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是否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是否严格查验购货凭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留存相关凭证。同时要求牛羊肉批发销售者使用并向购买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建立销货记录,购买者需要的,还要提供检疫证明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禁止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牛羊肉。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9人次,检查大中型商场超市5家,批发市场5个,农贸市场11个,牛羊肉及其制品经营户131户,餐饮单位26家,没有发现来源不明问题牛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