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 [ 索 引  号 ] | 0010-04_Z/2017-0411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胜利镇 | |
|---|---|---|---|---|---|
| [ 成文日期 ] | 2017-04-11 | [ 公开日期 ] | 2017-04-1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胜利镇进一步扎实做好“三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分别成立了“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会计为具体责任人,并邀请各村(居)老党员、老干部等文化程度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三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做到有有专人负责、有同志监督。
二、明确公开内容。结合本镇实际,明确公开内容、办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凡应该让群众了解或参与的,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脱贫攻坚、民政救济等重大村务的处理等问题,及时公开上墙,做到常规性工作逐月公开,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纪委联合党政办组成督查组,每月到各村(居)对“三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掌握“三务”公开进展情况,并将“三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保证“三务”公开工作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