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405-09_B/2016-1102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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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1-02 | [ 公开日期 ] | 2015-06-09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质监局开展计量器具检定保障夏粮收购
夏粮收购在即,为创造公平有序的粮食收购环境,保证夏粮收购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切实维护粮食收储企业和广大粮农的合法利益。郯城县质监局组织衡器检定人员对全县各类大小夏粮收购站、点、加工厂等所用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粘贴合格证明标志,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调试、简易维修,并重新检定,确保夏粮收购所用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在检定工作中,工作人员积极向粮食收购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衡器检定的相关规定,规范他们的计量行为,提高计量意识。
截至目前,共检定各类大小收购用衡器40余台,未发现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