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118/20260812-0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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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8-12 | [ 公开日期 ] | 2026-08-12 | [ 有 效 性 ] |
为规范全市农作物秸秆(含瓜菜)暂存、收储管护秩序,补齐秸秆堆放管理薄弱环节,立足农业农村部门行业指导、业务规范、统筹调度工作职责,结合基层实操实际,制定本参照指引,指导各县区、乡镇依规做好秸秆暂存点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选址与建设规范
1.科学规划选址。优先选择地势平坦、通风排水良好、交通便利的村集体存量闲置地块及合规建设用地;务必远离饮用水源地、河道滩涂、泄洪区、基本农田、易燃易爆仓储周边、高压走廊下方、村内密闭低洼空地、生态红线管控区等区域,从源头规避环保隐患与安全风险。
2.依托主体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主体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秸秆收储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具备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利用自有场地或租赁闲置资产建设标准化暂存点。通过市场化运营解决后续管护资金与专人看管难题,确保暂存点建得成、用得好、管得住。3.实行分级配置。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对已有运营主体的暂存点,鼓励落实高标准建设与智能化监管;对暂时无主体承接、由村集体代管的暂存点,可适当简化硬件配建要求,重点落实“简易围栏隔离、专人定点看管、定期清运处置”三项保底措施。二、堆放与作业规范
1.分区规整堆放。实行分类分区存放,秸秆堆放整齐、集中归置,严禁秸秆与生活垃圾及其他农业废弃物混堆。2.科学控制堆体。合理控制堆放高度与密度,避免超高堆放造成坍塌。露天堆放应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垛位间距建议保持在20米以上,必要时设置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小于垛高的1.5倍)。
三、环境卫生规范
1.常态化保洁。建立场地日常保洁制度,及时清理暂存点周边散落的秸秆、杂草及垃圾,确保场地内外干净整洁,无长期遗留堆积物。2.做好排水防污。疏通场地排水沟渠,防止秸秆长期积水腐烂、滋生异味或造成面源污染。对易产生渗滤液的区域,应采取简易防渗措施。
四、安全管护指导
1.压实防火责任。指导属地和主体落实防火巡查制度,暂存区域严禁明火、违规焚烧及吸烟,配备必要的简易防火工具(如灭火器、沙土、铁锹等)。2.落实日常看管。督促属地和主体落实日常看管人员,在高温、大风等极端天气下,应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处置乱堆乱放及安全隐患。
五、台账材料改善
参照省厅编制的《秸秆(含瓜菜)暂存点摸底排查汇总表》 模板,各县区、乡镇可建立完善秸秆暂存点基础台账,实现点位可查、动态可控。主要包含:
1.基础信息:暂存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瓜菜秸秆主要种类、年存储量等;2.动态流转:瓜菜秸秆转运去向、清理转运主体等;3.排查整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