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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审计:经责审计“三个抓手”,开启“质效深化年”
[ 索  引  号 ] tanchengsjj1/2026-000001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15 [ 公开日期 ] 2026-01-1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郯城县审计局用好经责审计3个抓手,系统谋划贯彻举措,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政治引领为魂,锚定审计方向

全省经济责任审计会议鲜明强调,经济责任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审计局深刻把握这一政治属性,立足县委审计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能,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制定、重点项目实施、重大问题处置等关键环节纳入请示报告范围,2025年共呈阅8篇经责类审计专报、呈阅件,其中7篇获县领导签批,积极发挥了“参谋助手”的作用,确保审计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以精准审计为要,提升监督质效

以2026年“质效深化年”为契机,县审计局进一步优化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路径,推动经责审计监督从“全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化。在审计对象确定上,优先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工作方案编制上,根据市局经责审计方案动态更新,按乡镇和部门分别拟定《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分类指导经责审计实施。在审计质量现场管控上,县审计局出台《全流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办法》,全面加强审计现场管理,法规科作为审计质量牵头科室,压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分管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审计质量60余次;审计专班调度审计进程18次;由经责科、法规科牵头,分管领导及项目主审参加小业务会,加强报告的分析研判。倒逼审计组聚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对问题查深查透,力争实现“精准画像”。

三、以跟踪问效为基,巩固审计成果

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的工作要求,县审计局强化注重整改成果转化,严格执行审计报告备案、审计问题线索移送等制度,2025年共向组织、纪委监委、巡察部门报送经责报告28份,向纪委移送李庄、胜利、新村3个乡镇经责类问题线索8件。督促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结果归入被审计干部人事档案、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识别研判、考察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为发挥审计“防未病”的风险提示作用,近两年,针对资金集中的涉农部门、国企部门加强培训指导,讲解经济责任常识、剖析问题案例、提示履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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