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wgxj/2025-000003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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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5-07 | [ 公开日期 ] | 2025-05-0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推动优质阅读资源直达基层,建设“书香郯城”,5月7日,郯城县图书馆在人民广场开展公共图书馆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深化全民阅读活动”为主题,旨在提高市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知晓度,推动全民阅读深入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共六章55条,对公共图书馆设立、运行、服务、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是我国公共文化领域一部重要的法律,强化了政府设立和保障公共图书馆的责任,建立了公共图书馆提供服务的法律规范,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活动现场,图书馆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市民详细介绍公共图书馆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郯城县图书馆的文化服务项目、图书借阅规则,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此次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具体举措,郯城县图书馆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扎实做好免费开放、图书借阅、参考咨询等服务,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继续完善图书馆服务体系,逐步推进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为建设书香郯城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