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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庆祝《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5-000004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0 [ 公开日期 ] 2025-04-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1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在《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三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4月10日,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生活垃圾分类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知识宣讲、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大力普及生活垃圾管理和分类知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积极践行垃圾分类理念,争做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倡导者、推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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