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5-000005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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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4-07 | [ 公开日期 ] | 2025-04-0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防范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检查以乡镇电动车经营店、维修店为主要区域,重点检查销售单位证件是否齐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销售未获得3C认证和擅自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产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向经营者普及新国标发布实施相关政策。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2处,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销售、经营性“拼、加、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