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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林长+检察长”助力野生动植物保护
[ 索  引  号 ] tanchenggtj/2025-000002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4 [ 公开日期 ] 2025-03-0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推动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部门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共同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并通过现场接受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现场群众介绍保护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群自觉参与到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行动中来。

此次联合宣传,既是落实协作机制中加强生态保护宣传的务实举措,又充分发挥了林长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为深入推进美丽新郯城的生态建设新画卷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绿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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