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5-000001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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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1-28 | [ 公开日期 ] | 2025-01-2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置办年货成为市民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为了满足市民的采购需求,同时维护好节日期间市场经营秩序,近日,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开展年货市场规范行动,加强临时年货市场监管,在繁荣市场的同时确保城区秩序井然。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城区各规划的年货大集加强定点巡查机动巡逻强度,督促各摊点所有经营物品均按设置区域入市经营,不得占道经营,干扰正常交通秩序。同时,提醒督促年货经营户做好摊点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切实做到规范经营、文明有序。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加执法巡查力量管控年货市场,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定点巡查、机动巡逻的强度。
下一步郯城县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年货市场排查治理,切实规范节日期间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春节年货摊点有序摆放,为广大市民营造井然有序,干净舒适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