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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hz/2024-000026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红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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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12-06 | [ 公开日期 ] | 2024-12-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红花镇东岳村一村民来电反映,本村村民岳某朝、岳某义均称其占用耕地。村委于今年11月给予重新测量耕地,并要求诉求人归还耕地。诉求人表示地界清晰,自己未占用对方耕地,要求村委给予重新处理。
接到诉求后,红花镇热线办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诉求人和村委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前期双方已测量耕地,但对测量结果存在争议。红花镇人大代表了解情况后积极主动调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意见后,同意按照1998年分地时土地证上面积重新测量。随后,镇人大代表协调镇热线办、东岳村村委及双方当事人到耕地现场重新给予测量,并现场协商设置分界桩,最终明确地界线。
这一纠纷圆满解决,充分体现人大代表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村庄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下一步,镇人大将继续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