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cyxcy/2024-000001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4 | [ 公开日期 ] | 2024-11-0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防止校园欺凌,11月1日,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新联会邀请县新联会三师服务团副团长、山东鹏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浩律师到新村中心小学开展普法报告宣讲活动。
报告会上,刘浩律师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法律条款出发,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危害和预防校园欺凌的具体措施等内容展开详细讲解,通过结合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引导学生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报告会给他们带来了很多的启示和思考,不仅学习了法律知识,也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下一步,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将继续发挥好新联会等统战团体的作用,进一步凝聚发展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