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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hz/2024-000020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红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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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8-21 | [ 公开日期 ] | 2024-08-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近日,接诉求人来电反映,其跟随郯城县红花镇楼下村村委在该村西侧耕地内从事打井工作,已完工,村委拖欠其5000元左右工资未支付,要求尽快支付。
接到热线后,红花镇热线办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诉求人、村委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前期村委为解决10余户村民灌溉用水难问题,与村民商议在该村西侧耕地内打井用于灌溉。8月份,村委联系诉求人进行打井,完工后诉求人要求支付5000元费用,村委、村民认为打井费用价格太高,并对打井深度及费用具体明细问题与诉求人产生纠纷,导致迟迟未支付费用。红花镇热线办了解到具体情况后,积极联系诉求人、村委、村民到现场进行协商解决,热线办工作人员针对双方纠纷进行现场测量打井深度,沟通协商打井费用,经过耐心调解,双方都表示认可,现场支付费用,诉求人表示满意。
下一步,红花镇将继续关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耐心听民声、解民忧、惠民生,切实提高热线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