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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不除,打击不止
[ 索  引  号 ] tanchengjtysj/2024-000009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8 [ 公开日期 ] 2024-07-2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7月25日晚,全县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暨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誓师大会在县人民广场举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作为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出执法人员十余人组成方队严阵以待、整装待发。

一、道路运输行业涉黑涉恶相关违法行为1、在车站、治超点等经营黑车或有组织从事非法营运以及欺行霸市、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2、组织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卡等违法行为。3、包车客运及班线客运超范围经营,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4、妨碍交通执法、聚众闹事、谩骂殴打、阻扰正常执法、破坏交通执法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下一步交通领域道路运输行业涉黑涉恶整治措施1、加大对客运、包车、出租车市场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超越许可范围经营、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等法规实施处罚。2、采取定点蹲守、巡逻检查、信息化监控措施等方式,在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进行布控,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阻挠正常执法和野蛮暴力抗法等严重妨碍执法行为以及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等进行打击。3、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发放打击非法营运、打击出租车违规运营等宣传单、播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道路运输行业乱象整治行动。4、发动群众举报。畅通投诉渠道,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充分发动群众对扰乱道路运输市场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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