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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 索  引  号 ] tanchenggsj1/2024-000003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公开日期 ] 2024-04-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制度,全面检查全县174家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在采购、加工、供应及储存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经营“三无”、过期、变质、“三高一多”等行为。

严格履行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要求学校食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及“四查”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把食品采购关、食品贮存制售关、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落实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

从源头上保障了学校食品安全水平。指导部分学校与供应商签订了大宗食品统一配送采购合同,建立大宗食品采购招标制度和供应商准入制度,目前,共入驻学校79家、供货商44家。

开展校园周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针对饮料、糕点、饼干、糖果制品等学生消费量大的品种,组织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核查处置到位,2024年安排校园周边及学校食堂专项抽检30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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