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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抓”推进户外广告规范化管理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4-000005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2 [ 公开日期 ] 2024-03-22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守住群众“头顶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源头规范、隐患排查、常态巡查”为抓手,深入推进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进一步美化市容环境。

一、抓源头规范,落实自查自改。从源头入手,严格规范门头店招审批流程,及时做好现场勘验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督促立行立改,确保招牌设施设置安全。依托店招标牌安全管理动态监管平台,对即将到期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利用短信或电话通知等方式,提醒商户申请续办。同时,结合城商协作机制,通过城管服务专员,逐户上门宣讲,向商户普及户外广告相关条例,提升商户户外广告安全防控意识,引导商户自觉履行“门责制”相关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检查和维护,做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

二、抓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到位。以“零容忍”的态度,将重点商圈及主次干道沿街商铺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对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及招牌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通过实地走访、拍照取证等方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登记,建立问题清单。同时,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对于违规设置、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招牌,督促负责人限期整改或拆除。2023年累计摸底排查违规户外广告38处,拆除34处,完成整改4处,面积1260平方米。同时,加大智信工单处理力度,全年共清理乱贴乱画1390处,拆除破损过期条幅197条。

三、抓常态巡查,守牢头顶安全。对照问题清单,抓后续管控,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前期摸排的无主、破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到位,治理成效不倒退,守牢群众“头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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