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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提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swj/2024-000003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公开日期 ] 2024-03-1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致广大消费者: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有着支付便捷、消费实惠等优点,被广泛应用。由于是先支付钱款后兑付服务,本质上是一种预付式消费,所以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为了帮助消费者降低购卡风险,发布以下提示:

(一)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是指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法人企业发行的(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仅限在本企业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实体卡和虚拟卡。

(二)在主营零售、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的法人企业办卡,消费者可要求对方出示商务部门备案凭证,如商家不能出示,需谨慎办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购卡时需要仔细阅读办卡章程,务必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细化权力义务约定,明确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办理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不接受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

(四)依据个人消费频率,适度、理性办卡。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购买和充值,充值金额不宜过多,不要为了较大优惠幅度忽视潜在风险,尤其对刚开业的商家,在对方没有备案的情况下,一旦经营者经营不善,容易出现关店跑人的情况,风险较大。

(五)发现零售、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业的法人企业存在违规发卡行为,可以按照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向各级商务部门投诉。商务部门将依法查处。

(六)在与个体工商户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保留消费证据,向12345首发或各级消费者协会申请维权,相关部门或消协将依法调查调解、对侵权行为曝光、支持诉讼。也可以本人直接到经营者所在地法院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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