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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4-00000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公开日期 ] 2024-03-1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以环境风险防控为抓手,重点聚焦水、大气、固废(土壤)、突发环境事件(辐射)等方面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和落实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坚持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着力防范化解生态环境安全风险,保障生态安全。

一是规范应急管理 强化值班值守。开展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涉危废企业等行业环境应急安全管理专项督导帮扶工作。根据《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上一年度完成了54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能做到“五个第一时间”。

二是加强源头管控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组织分局固化科、综合执法大队等对全县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企业及涉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等40余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问题全部督促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组织应急演练 磨合协同配合能力。组织在山东利兴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应急综合演练,检验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置能力、风险防控的措施和设施,提高了周边企业应急救援和部门协同配合能力。参与组织临沂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暨鲁苏边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推动了全市重点河流“南阳实践”任务落实,提升了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为今后依法快速科学有效处置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是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增强物资储备。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指导思想,采取“政企共建、资源共享”的形式,形成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应急物资和防护装备以企业储备为主,应急监测仪器以县生态环境部门储备为主。依托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消防站库房,设置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1库,将山东创业环保郯城分公司等5家企业作为应急物资协议储备点,大幅提升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五是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 夯实联动基础。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部门职责,并探索建立县乡两级环境应急联动机制。结合郯城县地理位置特殊、容易出现跨省环境污染事件的特点,通过演练提高部门、地方政府特别是交界地区乡镇的协同配合能力,确立县乡两级环境应急联动、联合应急处置机制,逐步推动乡镇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大力提升基层环境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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