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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4-000004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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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3-11 | [ 公开日期 ] | 2024-03-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杜绝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充分发挥警矫联动作用,3月8日红花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活动。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李广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点验并集体训示,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规定,严禁出现人和定位手机分离以及私自越界等行为,告诫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活动中,红花派出所指导员宣读了《社区矫正训诫决定书》,告诫社区矫正对象树立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真正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给自己给家人给社会带来的伤害,认罪悔罪,积极改造重塑人生。
通过此次活动,红花司法所充分发挥了警矫联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了部门联动合力,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法治意识,使其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树牢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的观念,克服侥幸心理,知晓法律“红线”,服从管理、积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