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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四项举措提高执法效能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4-000001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公开日期 ] 2024-03-0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临沂市郯城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不断优化执法监管模式,建立执法清单制度,落实“执法+业务”结合机制,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县生态环境执法大队以执法清单为抓手,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执法活动和随意改变检查内容,有效杜绝了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行为。同时,积极探索“体检式”检查,建立了由执法中队牵头,综合科技科、大气、水、固废、生态、总量等业务科室配合的执法工作机制,压实各科室工作责任,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提高执法效率。针对企业违法行为隐蔽、场地分散的特点,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还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査、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让此类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执法人员还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确属违法行为轻微,不够立案处罚标准的,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免于处罚,在法定范围内为企业减负。

下一步,郯城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优化服务水平,不断转变执法方式,常态化开展帮扶企业活动,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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