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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4-000001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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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2-01 | [ 公开日期 ] | 2024-02-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近日,庙山司法所顺利衔接盐城监狱送回的刑满释放人员付某某,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切实做好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庙山司法所接到盐城监狱关于付某某即将刑满释放的通知后,积极联系村委、家属,做好沟通协调。付某某的家属长期在外务工,司法所主动与家属取得联系,认真协调村委工作人员做好对接工作。通过核实身份、核对材料后,司法所与监狱民警现场办理交接手续。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付某某告知讲解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政策,并建立安置帮教档案。
庙山司法所始终坚持落实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通过与监狱无缝衔接,从源头上避免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现象,有效降低了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风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