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4-000001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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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2-07 | [ 公开日期 ] | 2024-02-0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通过多项措施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全力服务企业,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创造生态底色。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了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录像、拍照等标准,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
建立“清单”管理模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正面清单、企业环境守法记录等为依据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采取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进行“非现场”执法,坚决做到守法无事不扰、违法利剑高悬,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
开展一线帮扶指导补齐生态环境执法短板。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针对企业环保诉求,开展现场指导帮扶,指导企业补齐环保短板,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定期组织企业开展“互查互鉴”活动,推广先进企业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企业发现问题的能力,使同行业企业实现共同提高、携手并进,不断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