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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清除河道垃圾 保障河道通畅
[ 索  引  号 ] tanchengcgj/2024-000001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9 [ 公开日期 ] 2024-01-2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保障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人员在城区内河道进行清理、排查等工作,确保河道畅通及环境卫生整洁,为市民营造干净、清新宜人的节日环境。

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环卫部门安排21名环卫工人,配备垃圾打捞船只4条,对县城区主要河道中水草及生活垃圾等漂浮物进行定期清理。截至目前,共清理河道水面水草、浮萍、青苔等水面垃圾约100余吨。目前,郯城县城区纳入保洁的主要河道有窑上干渠、李墨干渠等。环卫部门以“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工作标准,实行包干到人和集中清理制的方式负责城区这些河道的保洁工作。

河道清理是呵护城市环境的重要一环,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环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节日期间将继续坚守阵地、履职尽责,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水面保洁人员做好清理养护,确保河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杂物,让群众舒心过节、过好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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