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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财政局“三举措施”扎实推进票据管理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24-000002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1 [ 公开日期 ] 2023-12-0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加强《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学习不松懈,推动《郯城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落地落实,不断夯实财政票据申领、发放、使用、核销等工作基础,切实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财政票据管理安全防线,推动我局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步入新台阶。

一是加强票据使用流程管理。票据的使用严格遵照 “凭证领用、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实施专人专管,认真履行财政票据领购、核销职责,做到随到随验随领,不断提升财政票据使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常态化的日常检查和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突击检查制度。强化票据管理和财政监督之间的关联,及时发现和纠正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票据违规使用单位限期整改,确保财政票据管理运行流程规范、安全。

三是加大票据规范使用教育宣传力度。打造多元化多平台的票据规范使用教育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培训、走访调研、对外交流学习等方式不断夯实教育宣传基础,提高全局普法程度。进一步打造能够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新形势下财税改革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坚持不懈抓管理,真抓实干强落实,推动票据日常管理提质增效。不断深化票据电子化改革,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锻造适应现代化财税制度的钢铁队伍,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水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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