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fj/2024-0000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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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3-12-28 | [ 公开日期 ] | 2023-12-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12月28日,中共泉源镇委员会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村民自治指导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由泉源镇副镇长、村民自治指导协调小组组长窦丽丽主持,村民自治指导协调小组全体人员参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通报了泉源镇“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指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基层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镇直各部门要立足乡镇法治建设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要结合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村级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法律顾问主审,专项整治所涉问题合同,第一时间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会议要求,要抓实“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综合“‘一年四训’+抽考”方式,持续提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其参与合法性审查、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法治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