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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ajj/2023-000017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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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12-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烟花爆竹零售店申请经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确保零售店符合烟花爆竹零售许可条件。

在现场审核过程中,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相关法规规范要求,重点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配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安全警示标志张贴、产品存储及产品堆垛是否规范等进行实地核查。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店门窗不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等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完毕后才准予许可。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零售店坚决不给予发证,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入口关”。

此次烟花爆竹零售店现场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管理,为全县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郭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