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23-000018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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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12-1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是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2023年2月,制定下发《郯城县固体废物网格化巡查方案》(郯环委办发〔2023〕1号),建立县、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以下简称乡镇)、村(社区)三级固体废物巡查网格体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监管层级内容,加大监管力度,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固体废物网格巡查体系,严格落实村居固废网格化巡查责任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已开展了常态化巡查11次,报送了固废巡查清单160个。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开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发现的涉及工业企业的58个问题,涉及重点场所的15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与县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整合各乡镇网格员力量,定期进行巡查并报送巡查情况。
三是强化为企服务。通过培训、送策入企、现场指导帮扶等形式,帮助解决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和产废企业难点、堵点,消除企业“后顾之忧”,以贴心服务助力营商环境提升。